進項憑證

記帳報稅常見問題

記帳報稅常見問題 2560 1709 admin

進項憑證之種類與說明(轉載富登會計事務所)

進貨

與公司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關之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薪資支出

支付員工之各項酬勞(包括臨時性員工)。如薪金、獎金、津貼、加班費(應稅部分)等。憑證為薪資印領清冊、加班記錄表。※需注意扣繳所得稅款之情形

租金支出

支付租用營業場所或辦公設備之費用(包括倉庫、門市部等)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及租賃合約書。※需注意扣繳所得稅款之情形

文具用品

購買筆、紙張……等文具支出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旅費支出

應提示相關證明與公司業務有關。如膳宿費、交通費等。憑證為出差旅費報告書(需出差人蓋章)、旅館、飯店、交通公司出具之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運費支出

支付快遞費或貨運公司、輪船公司、航空公司、鐵路局等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、托運單。

郵電費用

購買郵票及公司使用之電話、電報費用。憑證為購買郵票證明、電信公司收據。

修繕費

公司業務車輛、辦公設備、辦公室之水電設備及屋頂、牆壁、地板等之維修。憑證  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 (金額超過80,000元原要列未攤銷費用,分期攤提)

廣告費用

與公司業務有關之報章雜誌廣告、傳單、海報、贈送樣品、廣播、電視、彩牌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及廣告樣張。

捐贈費用

對國防、政府(無限額規定)、公職人員後選人、政黨、教育及慈善機構、文化公益團體(有限額規定)之捐贈。憑證為受贈人出具之收據。

交際費用

與客戶用餐、贈送花圈、花籃、盆景、禮品等支出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有限額規定

水電瓦斯

營業地址(包括倉庫、門市部等)支付之水電費及瓦斯費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保險費用

支付勞健保費用、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、車輛、營業場所之保險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研究發展

為研究新產品、改進生產技術等支付之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訓練費用

為培育受雇員工、辦理或指派參加與公司業務相關之訓練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稅捐

屬公司動產、不動產所支付之費用。憑證為完納後收據。

燃料費用

中油加油及製造所耗之燃料油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利息費用

購置動產或不動產(屬公司名義)或為公司營業所需貸入款項而支付之利息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其他費用

凡一切與公司本業有關之支出。如報費、公會費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
進項憑證應載明公司抬頭、統一編號。

依營業稅法與營利事業查準辦法規定費用支出應與公司業務有關。

進項憑證內容應以中文為主,如以代號表示應附註說明。

認識課徵營業稅方式

一、使用發票營業人

項目

一般營業人

零稅率

營業人

銷售額x 5%=銷項稅額

銷售額 x 0%
非營業人

銷售額=當期開立統一發票總額/1.05
銷項稅額=銷售額 x 5%

稅額計算

銷項稅額-(可扣抵進項稅額+留抵稅額)
 >0→應納稅額 <0→留抵稅額

申報期限

以(每二個月為一期)分別於每年單月之15日前申報(無論有無銷售額,均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)

得申請以每月為一期申報

(人工申報需檢附)

1、統一發票購買證。

2、購買之統一發票(截角)。

3、統一發票明細表。

4、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。

5、營業稅繳款書。

6、可扣抵之進項憑證。

同左

1、零稅率銷售額清單。

2、貨物外銷:

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
3、勞務外銷:

結匯證實書、水單。

4、科學園區、免稅出口區、保稅工廠等:統一發票扣抵聯。

5、國際運輸:國外客貨收入清單或銷售契約影本。

6、修繕國際運輸用之船舶等:出口 報單或修繕契約影本等。

7、非經海關於申報營業稅後檢附零稅率清單、非經海關執據及401申報書送至所屬國稅局。

1、按憑證類別及固定資產、進貨費用等分月分別裝冊編號。

2、每冊裝訂100張,編號自00~99。

同左

稅捐機關每月依據自動報繳資料,進行電腦自動勾稽查核,異常資料由稅捐處稅務員進一步比對查核,有短漏報虛列進項時通知補稅罰款。

二、免用發票 (小規模營業人)

係稅捐機關依營業場所、營業狀況查定其銷售額繳稅,無需自動報繳。採核定方式課徵,每三個月為一期,營業稅率為1%。

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繳稅方式

申報方式

營業額

課稅所得計稅

繳納稅款

限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元以下

申報按擴大書面審核標準純益率計算,一般為6%

例:營業收入30,000,000×6%=1,800,000

自行計算繳納 1,800,000×20%

=360,000元

申報查帳

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以上

依據帳載損益課徵營所稅,國稅局調帳查核結果調整增補稅款。

申報後由國稅局查帳結果增補稅款

稅務簽證

全年營業收入三仟萬以上

1.依會計師查核結果課稅所得額,計算應納營所稅

2.憑證可供查對。

3.帳簿完備

國稅局核閱簽證報告書或工作底稿

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6號5樓 (捷運大安站4號出口1分鐘)

0903 921 919

richfulled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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