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人投資專區 (比較分析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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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,應該選哪一種?

外國自然人或外國企業來臺投資,可以依照投資目的,選擇設立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,或設立代表人辦事處。 不同組織型態在法人資格、股東人數、營業權限、資金匯入及設立程序方面均有差異。 RICH-FULL 為您整理四種常見組織型態,協助您評估適合的設立方式。

一、四種常見設立型態

01|Limited Company

有限公司

適合外國個人創業、小型企業及單一法人股東投資。

至少1名股東
02|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

股份有限公司

適合多名投資人、股權規劃及未來有增資需求的企業。

原則至少2名發起人
03|Branch Office

在臺分公司

適合已在國外成立公司,準備直接在臺灣營業的外國企業。

由外國總公司設立
04|Representative Office

代表人辦事處

適合市場調查、商務聯繫及尚未準備在臺灣直接營業的外國企業。

不得直接經營營業活動

二、外資公司、分公司與辦事處完整比較表

手機瀏覽時,請左右滑動查看完整表格。

比較項目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代表人辦事處
法律地位 臺灣獨立法人 臺灣獨立法人 外國公司之分支機構,無獨立法人格 非獨立法人,不得作為營業機構
設立主體 外國自然人或法人 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已成立之外國公司 已成立之外國公司
股東人數 1人以上 原則2名以上發起人;單一法人股東得依法設立 不另設臺灣股東 不另設臺灣股東
董事及負責人 1至3名董事 得依規定置1至2名董事而不設董事會,或設3名以上董事之董事會 須指定在臺負責人及分公司經理人等 指定代表人
監察人 無 原則應設;單一法人股東公司等法定情形得不設 不另設 不另設
可否在臺營業 可以 可以 可以 不可直接營業
開立統一發票 依稅法規定辦理 依稅法規定辦理 依稅法規定辦理 不得以辦事處從事銷售開票
進出口業務 符合規定並完成相關登記後可經營 符合規定並完成相關登記後可經營 符合規定並完成相關登記後可經營 不得以辦事處名義經營進出口貿易
一般最低資本額 原則無法定最低額,特許業別另計 原則無法定最低額,特許業別另計 須專撥在臺營業資金,特許業別另計 不需設立營業資本額
主要主管機關 投資審議司及公司登記主管機關 投資審議司及公司登記主管機關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;特殊投資案件另依規定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
投資審查 原則須先申請僑外資投資核准 原則須先申請僑外資投資核准 一般僑外資分公司通常不需另辦僑外投資核准;陸資控制等情形除外 依公司法辦理辦事處登記;涉及陸資者另審相關規範
資金處理 投資核准、資金匯入、資金審定及資本額查核 投資核准、資金匯入、資金審定及資本額查核 辦理專撥在臺營業資金及相關查核 無營業資本額審定程序
銀行帳戶 通常需籌備處帳戶;依銀行實際審查 通常需籌備處帳戶;依銀行實際審查 依專撥資金及銀行作業辦理 依實際業務需要及銀行規定評估
辦公地址 需合法登記地址 需合法登記地址 需合法登記地址 需合法辦事處地址
適合對象 外國個人創業、小型企業 多股東、股權及長期投資規劃 海外總公司拓展臺灣營運 市場調查、聯繫與商務代表

說明:本表以一般非特許業別及一般僑外資案件為基礎。金融、醫療、就業服務及其他受限制業別,或涉及大陸地區投資人及控制關係者,應依適用的特別規定個別確認。登記機關、銀行開戶條件與應備文件,亦以實際案件為準。

三、外國人在臺設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流程

STEP 01

公司名稱預查
確認名稱及營業項目
STEP 02

僑外資投資申請
向投資審議司申請核准
STEP 03

匯入投資資金
銀行辦理外匯及資金匯入
STEP 04

資金審定
投資審議司辦理資金審定
STEP 05

設立及稅籍登記
資本額查核、公司設立及稅務事項

上述為一般僑外資新設公司的主要流程,籌備處開戶、租賃契約、文件驗證與資本額查核等實務工作,應依案件進度及主管機關、銀行要求安排。

四、外國人來臺投資常見問題

Q1:外國人可以100%持有臺灣公司嗎?

一般開放的業別可以由外國自然人或法人全額投資。部分限制投資業別另有持股比例、核准或許可要求。

Q2:外國人一定要來臺灣才能成立公司嗎?

投資申請可依資格自行辦理或委託投資代理人。至於銀行籌備處開戶,是否需要負責人本人到場,須依個別銀行的身分審查、授權及洗錢防制規定判斷。

Q3:外國人設立有限公司有最低資本額嗎?

一般公司原則上沒有統一的法定最低資本額,但仍應符合實際營運所需及主管機關審查要求。特許業別可能另有最低資本額限制。

Q4:代表人辦事處可以直接銷售商品嗎?

不可以直接以辦事處在臺從事營業活動。辦事處主要供外國公司辦理業務聯繫、市場調查及依法容許的業務上法律行為。

Q5:大陸人士可以透過僑外資程序設立公司嗎?

大陸地區人民或具陸資控制關係的企業,須先確認是否適用陸資來臺投資規定。即使是第三地區設立的公司,也不能只憑登記地判斷為一般僑外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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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依2026年10月查核之法規及主管機關公開資料整理,僅供一般申辦參考,個案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及審查結果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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